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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研究生考试备考如火如荼的进行中,想要在2022考研的同学们有努力备考吗?金程考研研招网为大家整理好了2022金融硕士考研金融综合名词:《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》,一起来学习吧~
1.分业经营
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.不少西方经济学家将大危机的爆发归咎于银行综合性业务经营,尤其是长期贷款和证券业务的经营.据此,许多国家开始了分业经营.
美国在1933年通过的《格拉斯-斯蒂格尔法》规定: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;属于投资银行经营的证券投资业务,商业银行不能涉足,即实行分业经营制度.
其后在1934年,美国又相继颁布了《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、《投资公司法》等一系列法案强化和完善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制度.随后,日本、英国等国也相继实行分业经营制度.
2.混业经营
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前,各国政府对银行经营活动极少限制,许多商业银行都可以综合经营多种业务,我们称之为混业经营.大危机后,有些国家实行了分业经营,如美国、日本等,有些国家则继续实行混业经营,如德国、奥地利、瑞士等,商业银行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从事各种期限的存款、贷款以及全面的证券业务.
20世纪70年代以来,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发展迅速,商业银行经营日趋全能化、综合化.以前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相继转向混业经营.
日本于1998年颁布了《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》,即被称为金融"大爆炸"的计划,允许各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.
1999年10月,美国通过了《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》,废除了《格拉斯-斯蒂格尔法》,允许银行、保险公司及证券业在彼此的市场上,标志着西方国家分业经营制度的最终结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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